随着公司epc业务日渐增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以及施工管理中法律风险防范,提升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尤为迫切。9月11日下午,在舜元科创大厦三楼会议室组织举办了《epc工程管理法律风险及防范》专题知识讲座。公司部分股东及各项目责任人、公司经营管理部、成本合约部、总承包事业部、法务部、财务管理部等96人参加此次专题培训。
此次讲座特邀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吉高老师授课。授课中,周老师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中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承包做出解读。同时,周老师也介绍了《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中关于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办法。目前,工程总承包主要有两种模式,分别是:设计(e)-采购(p)—施工总承包(c)的epc模式与设计—施工总承包的db模式。建设单位根据其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选取采用不同的工程总承包模式。
周老师在宏观层面上和微观层面上分别阐述了epc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不同的优势和劣势。以便建设单位实际操作中可以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促进设计与施工深度融合,激发工程建设科技创新,减少业主多头管理的负担,有助于业主提前掌握相对确定的工程总造价。
讲座上周老师从一个epc项目的质量纠纷案例引出了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主要的法律风险,如:法律法规不匹配、政策文件之间存在冲突,行政手续不配套,司法实践对epc认识不同,迟延交地交付、设备选购风险等履约过程中的风险,合同结算及建设单位内部审计与行政审计等方面的风险,并阐述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本次培训旨在增强在工程总承包中员工的业务能力,提升员工的认知。随着集团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也日益增加,此次培训为员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方向。培训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受益良多,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岗位中。